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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2.0环保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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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测试
2003年1月27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2002/95/EC指令,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
RoHS指令发布以后,从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2004年8月13日以前,欧盟成员国转换成本国法律/法规;2005年2月13日,欧盟重新审核指令涵盖范围,并考虑新科技发展的因素,拟定禁用物质清单增加项目;2006年7月1日以后,欧盟市场上将正式禁止六类物质含量超标的产品进行销售。
测试介绍
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
RoHS2.0测试 2011/65/EU 指令从2013年1月3日开始执行
2011/65/EC指令检测物质为RoH,6项 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联苯醚(PBDEs);拟增四种评议物质: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正丁基苄酯(BBP),邻苯二甲酸(2-己基)己酯(DEHP),六溴环十二烷(HBCDD)。
RoHS与RoHS 2.0的区别
【限制物质】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这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的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包括白家电,黑家电,电动工具,医疗电气设备等。RoHS 2.0新增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限制物质。
【管控产品范围】
RoHS 2.0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
— 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 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 工业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7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 其它新纳入ROHS2.0管控的产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ROHS2.0新修订指令(EU)2015/863
2015年6月4日,欧盟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详见下表:
限制物质(质量分数)
铅(Pb)0.1%
汞(Hg)0.1%
镉(Cd)0.01%
六价铬(CrVI)0.1%
多溴联苯(PBB)0.1%
多溴联苯醚(PBDE)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0.1%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0.1%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0.1%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RoHS2.0检测10项
1、铅(Pb),使用该物质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稳定剂;
2、镉(Cd),使用该物质的例子: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和pcb、触头、电池;
3、汞(Hg),(水银)使用该物质的例子: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灯泡;
4、六价铬(Cr6+),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金属附腐蚀涂层;
5、多溴联苯(PBBs),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6、多溴二苯醚(PBDEs),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7、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用作PVC的增塑剂,可用作DBP的代用品,还可用做纤维素树脂、乙烯基树脂、腈橡胶和氯丁橡胶的增塑剂。
8、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主要用作PVC增塑剂,PVC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用作绝缘体如电缆和电线。少量DEHP用于其他非聚合物用途,如电子产品的陶瓷或电容器的电解液。
9、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主要与其他增塑剂配合用于PVC部件中如电缆、插座、管材、减震器,此外还用于一些非聚合物中如油漆、胶粘剂、密封剂和印刷油墨。
1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主要在PVC地板中用作增塑剂,在电子电气设备中可能存在于合成皮革、纺织涂层、PVC材料、印刷油墨、密封剂和胶粘剂中。
RoHS2.0重要变化:
纳入CE标志要求,成为欧盟CE标志指令之一除上述电子电气产品符合(LVD)、电磁兼容(EMC)、能源相关产品(ErP)和RoHS2.0的指令要求,才能粘贴CE标志,出具符合性声明外,RoHS2.0同时还要求制造商出具支撑性技术文档,并保留十年。
管控产品范围扩大新增第 8 类医疗设备和第 9 类监控设备,增加第 11 类其他电子电气设备。为使新纳入RoHS 2.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 控过渡期。
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HBCDD、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将来可能纳入管控。
HBCDD 六溴环十二烷 1000ppm
DEHP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 1000ppm
D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1000ppm
BB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1000ppm
新版欧盟RoHS指令2011/65/EU于2011年7月1日发布了。目前还是维持原来六项(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没有增加之前业界提到的四项(HBCDD、DEHP、DBP和BBP),只是评估。
2011/65/EU较原RoHS指令的不同主要在: 扩大了产品范围:将医疗器材、监控设备纳入管控范围,此外还增加了未包含于先前电子电气设备之中的第十一类产品。将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都涵盖在了指令规管的范围内(包括线缆和备用零部件),对于第8类医疗器械和第9类监视和控制仪器(包括工业监控仪器)规定了一定的过渡期,此外,还针对这两类产品给出了20项的豁免(列于附件IV中);
RoHS检测产品范围
RoHS指令的函盖范围为AC1000V、DC1500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电气产品: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机、手机等;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像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需安装的大型产业工具除外);
7)玩具/娱乐、体育器械:电动车、电视游戏机;
8)医疗器械:放射线治疗仪、心电图测试仪、分析仪器等;
9)监视/控制装备:烟雾探测器、恒温箱、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
10)自动售货机;
ROHS认证机构
ROHS认证是应用范围比较广泛的一种认证了,目前我国和欧盟成员国有着密切的贸易合作,对于和欧盟国有合作的企业来说,更应该了解ROHS测试相关的内容和办理流程。下面是小编总结的ROHS认证办理的详细流程。
ROHS认证机构的测试详细流程:
1、按照ROHS认证机构的要求填写ROHS认证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上海世通检测中心领取,也可以在ROHS认证中心的网站上自行下载,填写完毕后邮寄到地点。
2、选择第三方测试机构,完成对产品的测试环节。对于企业来说,选择ROHS代办机构可以选择全委托类型(产品的测试、认证均由ROHS代办机构完成),也可以选择半委托认证方式(只由ROHS代办机构完成产品的测试环节,产品的认证环节由企业自行完成)。两种不同的委托方式,ROHS代办机构的收费标准也会不同,一般来说,选择全委托式的方式ROHS代办机构收费更划算。
3、向选定的代办机构打款,代办机构完成企业提供的样品的测试环节,ROHS认证对产品的测试周期较短,一般将样品交给ROHS代办机构后,只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就能完成样品的测试环节。
4、样品测试环节通过后,将会由ROHS认证机构颁发ROHS认证报告,一般是采取快递的方式邮寄到企业预留的地址。如果企业有特殊要求,也可以派专人到ROHS认证机构中心亲自去取ROHS认证报告。
宁波海曙优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子及电器产品安全(LVD)、电磁兼容(EMC)、重金属和有害物质分析测试和认证(RoHS、REACH、卤素和偶氮)以及无线电通讯认证测试机构。
中心目前拥有齐全的Safty、EMC、R&TTE、ROHS检测实验室。本实验室是严格按照ISO/IEC17025与EN45001国际实验室管理规范组织建立,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的服务宗旨。目前已获得众多国际认证机构的授权认可,包括:德国莱茵(TUV),美国UL,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及加拿大IC、澳洲CTICK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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